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药检工作更好为宿迁市经济软环境建设服务,树立药检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特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和省市药监局提出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并落实到实际工作行动中去,做到常抓不懈。
二、在执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时,坚持大公无私、秉公执法,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搞好咨询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办结制,达到来者信任,去者愉快。
四、在执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做到按规定抽取样品,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为社会和稽查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公正有效的检测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为基层所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要求个人和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
六、严禁以权谋私,利用工作和下基层服务之便,向服务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索贿、受贿,坚持工作餐制度,绝不允许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
以上承诺恳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凡有违反者受到举报的一经查实,轻者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重则按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
地 址:宿迁市千岛湖路9号
举报电话:0527-435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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